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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在噪音治理法規的完善方面,已經取得了顯著的進展。以下是我國噪音治理法規完善的幾個主要方面:
法律法規的制定與修訂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》是我國噪音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,自2022年6月5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版,條文從64條增加到90條,對噪音污染防治提出了更為嚴格和具體的要求。
各地也根據實際情況,出臺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規,如《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》等,以補充和細化國家法律的執行。
噪音分類與排放標準:
我國將噪音分為工業噪音、建筑噪音、交通噪音、社會生活噪音等類別,并針對不同類型的噪音制定了相應的排放標準。
噪音排放標準包括聲環境質量標準和聲環境質量指數標準,以確保各類噪音的排放符合國家標準。
審批與監管制度:
實行噪音審批制度,各類噪音的排放需經過生態環境部門的審批,確保噪音排放達到國家標準。
加強監管力度,對未達標的噪音排放單位進行處罰和治理。
噪音補償制度:
建立噪音補償制度,對于因噪音污染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,給予相應的補償。
新要求的提出:
完善噪音法規體系,制定更為嚴格的噪音標準。
加強噪音監測與信息公開,定期公開噪音排放數據,提高透明度。
推廣噪音控制技術,加大研發投入,鼓勵使用低噪音技術和設備。
重點領域治理:
加大對交通運輸、工業生產、建筑施工、社會生活等領域的噪音污染防治力度。
制定《十四五”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提出具體目標和措施,如提高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等。
公眾參與與教育宣傳:
鼓勵公眾參與噪音治理,提高公眾對噪音污染的認識和重視。
加強噪音污染防治的教育和宣傳,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。
通過這些措施,我國噪音治理法規不斷完善,為有效控制和治理噪音污染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。